1月11日,全国人大常委会全文公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(修正草案)》,向全国公众广泛征求意见。这是我国立法进程中,首部正在修改中的法律草案以全文公布的形式提交全民公议。
1950年5月1日颁布施行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,是新中国制定的第一部法律。核心内容是废除包办强迫、男尊女卑、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主义婚姻家庭制度。1980年,经过修订,通过了现行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。与1950年的婚姻法相比,这部法律增加了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和实行计划生育等重要内容。
近年来,随着经济、社会的发展,现行婚姻法已不足以解决婚姻家庭关系方面呈现出的新问题,对婚姻法做出修改补充的呼声日益增多。
修改婚姻法以一种前所未有的广泛、公开、透明的开放式姿态,体现了一种最大程度的全民参与性。2000年10月,婚姻法修正案草案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初步审议,再次掀起声势强大的讨论热潮。12月,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再次审议婚姻法修正案草案,在征求意见基础上,又作了一些修改。
今天,这部牵引着全民关注目光的法律草案终于走到台前来。有专家称,纵观婚姻法修正案的修改、征求意见的过程,不仅是个全民普法的好形式,也是我国立法走向民主化、科学化的体现。
(《中国青年报》2001.1.12崔丽文)